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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印发《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(负面清单)(2025版)》的通知
桂商自贸发〔2025〕2号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”的部署要求,依据《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》等有关文件规定,自治区商务厅、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、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《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(负面清单)(2025版)》。现正式印发,请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,规范使用负面清单。
附件1: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(试行)
附件2: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(负面清单)(2025版)
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
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
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
2025年8月4日
2025-08-18 10:24:18